112學年度「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於5月1日至5月30日(星期四)止受理申請。(限大學部申請)

說明:

一、旨揭獎學金限大學部且戶籍設於新竹縣市一年以上之學生申請。

二、申請人請填具申請書,連同應繳證明文件,於51日至530(星期四)下班前送各系辦公室,請各系辦助理協助於64(星期二)下班前轉送至校友處彙整。

三、收件日期本學年因故改至5月期間,往後將恢復於3月收件。

四、「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書,如附件;或逕至本處網頁最新消息處下載https://www.fl.tku.edu.tw/

五、得獎名單將於六月底前公布於「淡江大學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網站及「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臉書社團,並預計於8月新竹場新生座談會時頒發。

六、本活動與SDGs連結項目:SDG4(優質教育)SDG17(夥伴關係)

七、承辦人:謝亞庭(分機:8124

相關附件

下載 附件1-新竹市獎學金申請辦法(定稿) – 113年公告版.pdf
下載 附件2-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校友獎學金申請書(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