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公告】113學年度「張國基先生清寒急難助學金申請辦法」

說明:

一、旨揭助學金申請程序係由申請人填具申請書,連同應繳文件,於3月13日(四)前繳交至系辦B1001,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辦法、申請書見附件1、2。

三、業務承辦人:生活輔導組何昭儀約聘行政人員,分機3776。

四、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優質教育連結。

附件1_張國基先生清寒急難助學金申請辦法

附件2_113學年度張國基先生清寒急難助學金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