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公告】113學年度第1學期「淡江大學榮譽學程學生獎助學金申請」

說 明:

一、依「淡江大學榮譽學程實施要點」第8點第3項規定辦理。

二、為鼓勵榮譽學程學生參加實習,並提供榮譽學程學生獎助學金,審查通過之受獎學生應繳交學習心得一份

三、請欲申請之榮譽學程學生,將獎助學金申請表於113年9月30日(一)前交至財金系辦B1001。

四、檢附「淡江大學榮譽學程實施要點」、「淡江大學榮譽學程學生實習獎助學金申請表」。

五、業務聯絡人:楊佳蓁助理,分機3682。

教務長 蔡 宗 儒

【附件】

附件1_淡江大學榮譽學程實施要點

附件2ˍ淡江大學榮譽學程學生實習獎助學金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