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4學年度第1學期起,為配合學校統一審核各校外實習機構,欲修習本系實習課程者,請透過系網【最新消息】→【實習】之公告應徵。
◆ 不開放同學自行尋找實習機構
◆ 不開放同學透過非系網公告方式申請,若未依公告方式申請,將不予修習實習課程,請同學務必配合。
**例如 公告系上收件,同學自行至公司官網或其他平台申請
**例如 公告A公司之實習,同學未依公告的方式申請,而是自行申請A公司之分公司或營業據點提供的實習
詳細流程請見系網【課程介紹】→【大四校外實習課程】。
*特別注意*
1. 請注意公司規定之實習期間及每周實習時間,確認可配合再應徵
2. 若同時錄取多家實習機構,請自行斟酌要前往實習之機構,勿於簽約後變更
3. 透過系上通知的面試、錄取通知一律寄送至校級信箱(o365),有申請的同學請自行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