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實習重要公告】財金系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系辦審查校外實習公司資料期限

自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校外實習課程安排起,配合學校統一審核各校外實習機構。若同學自行在外找尋實習公司,而非透過系網「實習」專區,則須於應徵前將公司資料與實習內容先行提供系辦進行審核作業(請至下載專區印出實習申請表),待系辦初步審核完畢(約2-3工作日),同學便可應徵實習。詳細流程請見系網〔課程介紹專區〕 → 〔大四校外實習課程〕

同學提供公司資料至系辦期限: 逾期不受理
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

公司提供確定實習名單至系辦期限:(不包含系網實習專區已有合作之公司)
113年12月6日(星期),下午5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