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嘉勉持續申請進步獎,卻因進步幅度較少而未曾獲「個人精進」、「同舟共濟」或「自我預期」各類進步獎獎勵之大學部學生,特訂定本方案。
二、入選資格:
(一)大學部應屆畢業生就學以來申請進步獎勵方案3次(含)以上,且持續進步卻因進步幅度較少而未曾獲獎者。
(二)大三出國留學學生若因國外成績無法計算學期成績進步幅度,則不列入。
(三)任一次申請之進步幅度 < 1 (意即退步),則不符資格。
(四)學業成績進步幅度≠學業總成績進步分數,進步幅度以教務處正式成績為準。
三、評選辦法:
(一)由學生學習發展組依歷屆申請人資料提取,若歷屆申請者皆不符獎勵資格則從缺。
(二)進步幅度以學期為單位,依各類申請方案而定,同一學期同時申請各類方案之申請次數以1次計算。
(三)符合獎勵資格人數超過獎勵經費預算人數時,以總平均進步幅度較高者依序獎勵。
(四)若第3次申請且持續進步為大四下,並同時獲得其他類型獎項,則原獲獎獎項與步步高升獎項擇一領取,金額高者優先。
(五)本獎學金不受本方案獎勵資格及評選辦法以外之其他獎學金得獎之限制。
四、獲獎公告:每學年第2學期與其他類型進步獎一併公告於學生學習發展組網頁、覺生綜合大樓四樓、蘭陽校園行政大樓公佈欄。
五、敬請轉知所屬學生相關資訊,詳細活動辦法請參閱學生學習發展組網站 (網址:http://spirit.tku.edu.tw/tku/main.jsp?sectionId=10)。
六、業務聯絡人:學生學習發展組,邱秋雲研究助理(分機2160)
學生事務長 林 俊 宏